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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紀

時間 內容
1928年
日本政府派遣田村剛博士調查玉山、阿里山一帶。
1929年
日本政府派遣本多博士調查大屯、草山一帶。
1931年
日本政府派遣田村剛博士調查太魯閣一帶。
1931年
日本政府公布實施國立公園法。
1931年4月
嘉義地區人士成立「阿里山國立公園協會」(4月20日)。
1932年3月
花蓮港廳人士成立「東臺灣勝地宣傳協會」,積極宣傳太魯閣峽勝景。
1932年4月
日本國立公園委員田村剛博士至太魯閣進行國立公園候補地考察(4月12日)。
1932年9月
花蓮港廳提出請願要求施行「國立公園法」。
1933年6月
臺灣總督府設立「國家公園調查會」。
1933年9月
「國立公園調查會」決議選定國立公園的條件。
1934年11月
「大屯國立公園協會」成立(11月5日)。
1935年
「東臺灣勝地宣傳協會」改稱為「大國立公園協會」。
1935年8月
臺灣總督府設立「臺灣國立公園協會」。
1935年9月
選定大屯、新高阿里山、次高3處為國立公園候補地(9月21日)。
1935年10月
實施「臺灣國立公園法」及「臺灣國立公園委員會官制」,並成立「臺灣國立公園委員會」,由總督中村健藏擔任會長(10月20日)。
1936年
完成大屯、新高阿里山、次高  3個國立公園候補地區域調查。
1936年2月
召開第一次國立公園委員會,決定大屯、新高阿里山、次高3處為國立公園候補地(2月3日)。
1936年4月
成立「國立公園台中協會」。
1936年7月
臺灣國立公園協會與台灣山林會合作發行「臺灣國立公園號」專刊(7月27日)。
1937年12月
臺灣總督府正式指定新高阿里山、次高 、大屯3個國立公園(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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