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國家公園函釋

友善列印 轉寄字級:

關於為執行「國家基本測量發展計畫」之「一、二等衛星控制點檢測工作」及「一、二等重力測量工作」需要,需於本署所屬單位所轄區內埋設點位及清除點位周邊之遮蔽樹木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93.7.12營署園字第0930045672號函

本案惠請轉告委辦公司,進入本署所屬單位所轄區內施作旨揭工作前,務必提供詳細施作內容、時間、範圍及地點等各項詳細資料,俾憑會辦,並遵守各相關法令規定。

回上一頁